捷报再传|赢家伟业4家会员企业荣获“海淀区2019年第三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2019-12-05 14:57 赢家伟业 15184次阅读


前几天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117家在孵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称号,在9000余家会员企业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时隔两天,北京凯视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华金和科技有限公司、亿览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酷我音乐)、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美团)等4家企业获得海淀区2019年第三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临近年底,再为赢家伟业2019年成绩单增加了浓重的一笔。

彰显赢家伟业企业服务的“金色标准”已经成为了众多初创企业的发展基石。



申请海淀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条件:

      一、支持对象

  申报单位为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列入北京市科委官网公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或在中关村示范区(管委会)官网公示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并纳入海淀园统计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支持企业可持续创新。对成立3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成立),连续三年(含)以上加大研发投入,且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增长5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超过海淀园统计范围企业2018年度平均水平的企业,通过后补贴的方式,按照不超过上年新增研发费用30%的比例进行支持,最高300万元。其中不同收入规模的企业应分别符合下列标准:

  1.上一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2.上一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含)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

  3.上一年度总收入在2亿元到—10亿元(含)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4.上一年度总收入10亿元以上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二)支持初创期和技术驱动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成立时间在3年(含)以内(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增长5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占上一年度企业总收入超过40%的企业,通过后补贴的方式,按照不超过上年新增研发费用30%的比例进行支持,最高补贴150万元。优先支持人工智能、生命科学、颠覆性材料、量子科学等前沿产业领域企业。

  (三)指标注解。2016、2017年研发费用是指研发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和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根据《2018年年报和2019年定报制度》,2018年研发费用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境内研究机构、境内高等学校、境内企业、境外机构)以及其他费用。

  研发投入强度是指2018年研发费用合计除以2018年企业总收入(根据2018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计算)。

  2018年新增研发费用计算方法:2018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中的2018年研发费用合计-上年研究开发费用合计计算。

  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计算方法:

  

  其中A为2017年的研发费用增长率(根据2016、2017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数据计算),B为2018年的研发费用增长率(根据2018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中的2018年研发费用合计和上年研究开发费用合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