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家配合国税局“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零点申报测试”圆满成功

2018-06-10 16:49  4732次阅读

   7月1日凌晨,夜色苍穹,北京市国税局各办公室依然灯火通明,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开展“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零点申报测试”行动,赢家伟业作为海淀区科技孵化器代表,高度重视并全程配合此次税务局的零点申报测试工作。赢家伟业副总经理宁勤波、赢家伟业财务总监高珊、财务部董绍杰全程参加了此次为时两个半小时的测试行动。
 

    零点刚过,全市国税系统“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零点申报测试”工作迅速展开。该局积极准备,严格落实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工作要求,全力以赴保障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顺利申报。据悉,新纳入的小规模纳税人,由月度申报改为季度申报, 7月1日-7月15日,新纳入的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完成第一个申报期的申报,直接于7月征期申报4-6增值税。
 

    创业从来就不是容易的事。马云说过,100个创业者95个会死掉。活下来的不到10%,可见创业之难。然而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当下,各种社会资源逐渐向创业领域倾斜,支持创业创新,为创业者打开方便之门。赢家伟业孵化器成立十年来,要做的是为中国的初创企业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创业帮扶。


   赢家伟业孵化器平台专业的财务精英团队人员为创业者解决财务记账、日常报税、年度审计、工商变更等问题,财务团队目前已累计服务了3000多家企业,主要覆盖北京海淀地区,其中以科技类公司为主。赢家财务团队不只帮助企业规避财务风险,更关注企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
  


营改增纳税人如何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行为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营业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行为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