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三费减免这5个误区,大家千万别理解错
2020-03-02 08:58 赢家伟业 12137次阅读
这次免征社保中的三险,是不是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都免征了?纠正:上述理解是错误的,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一定要注意,单位缴费是指单位缴费部分,不含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参考: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是不是从2月到6月可对所有企业都免征三项费用中的单位缴费部分?纠正:上述理解是错误的,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参考: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这次社保的减免优惠政策是不是也可以享受?纠正:上述理解是错误的,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参考: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这次社保实行减免,是不是对于一些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的企业就不可以申请缓交社保了?纠正:上述理解是错误的,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考: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这次社保三费实行减免,是不是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的划分是按照税务局口径来区分?纠正:上述理解是错误的,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各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