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北京市创业企业人员积分落户申请开始 截止2月27日
2018-06-10 16:49 8775次阅读
北京市创业企业人员申请条件:
1、有在北京落户需求、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条件。
2、注册地在赢家伟业孵化器,已连续入驻满1年,且已吸引社会投资的入驻企业信息,以及在该企业中持股、且对该企业投资且实缴满1年的自然人股东。
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对创新创业人员倾斜:
1、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2、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3、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申请人,获国家级奖项的加9分,获本市奖项的加6分。
如果您符合申请条件,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于美丽
联系电话:010-62800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