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通知
2018-06-10 16:49 7517次阅读
根据《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率先形成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新格局的实施意见》(京海发〔2012〕4号)、《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海财预〔2013〕30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海淀区办理工商及税务注册、登记,并就其经营所得在海淀区纳税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
(一)公益文化设施类。驻区单位的各类文化设施开展的社会无偿或优惠开放类项目;社会资本投资的美术馆、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文化设施的建设运营类项目;乡村、社区博物馆、专题博物馆、特色民俗馆等建设运营类项目。
(二)文化服务类。驻区文化单位为辖区居民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书店行业发展支持项目;对曹雪芹红文化、纳兰文化、三山五园文化、中法文化、西山文化、长河文化等海淀特色文化的挖掘、传承和保护性利用项目;体现海淀历史文化和当今发展的特色文化衍生品开发项目。
(三)文艺创作类。反映海淀和中关村题材的文学、剧本、词曲、电影、电视、小说、歌曲、戏剧、纪录片、微电影等多种艺术形式的创作和推广项目;反映海淀历史文化和中关村创新发展的原创艺术品及民间艺术生产和传播项目;具有海淀特色的影视、出版、演艺、动漫、游戏等领域的版权市场建设项目。
(四)产业发展类。有利于推动动漫网游、数字出版、设计服务等产业发展项目;有利于打造互联网时代下的现代传播体系,促进海淀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项目;有利于海淀融媒体、网络文化建设项目;区域重点文创集聚区发展项目。
(五)文化活动类。在海淀区域内举办或有利于海淀“走出去”的具有较高社会效益的演出、推介、展览、交流等活动项目;有利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外省市建立文化友好合作关系并落地的项目。
(六)文化研究类。围绕海淀发展,用于开展公共政策研究的高端智库建设项目;对海淀文化的历史积淀、本质内涵、发展战略、应用对策等内容进行挖掘和研究的项目。
三、支持方式
通过评审的项目,专项资金将采取补贴或奖励的形式予以资金支持。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16年 11月2日--2016年 11月15日
(二)申报方式:登录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申报:(http://zxzj.zhsp.gov.cn)。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16年11月14日9:00—2016年11月16日17:00。
(四)项目评审进展及有关情况,持续在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http://zxzj.zhsp.gov.cn)。进行公告公示,请注意及时查询。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美丽经理
联系电话:010-62530000-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