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公示开始 逾期不报上“黑名单”
2018-06-10 16:49 6675次阅读
2015年度企业年报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今天是首个报送和公示年报的工作日。国家工商总局提醒经营者,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都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5年度年报,6月30日前未依法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
工商总局表示,企业年报是企业对社会上交的诚信业绩单,消费者、银行、债权人和交易伙伴等在与市场主体做交易之前,可以先看其信用信息记录,从而维护交易安全,规避和减少交易风险。企业应主动、尽早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让自己的信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企业越早公示年报信息,便越早收获信用,消费者信任你,才会愿意购买你的产品;合作方信任你,才会愿意与你合作。相反,遮遮掩掩,不及时公示企业年报信息,消费者、合作方心里都会打个问号。”
此前的年报公示中,出现过少数经营者不将企业年报公示放在心上的现象,有的经营者非要赶到6月底才进行年报公示。随着《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的下发和38个部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各部门执法合力正在加强,联合惩戒机制开始启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正在慢慢形成。